PG电子

党群建设

THE CONSTRUCTION OF
您当前的地位: 首页 ? 党群建设 ? 专题聚焦

严明组织纪律 加强全党组织纪律性

2024-06-21 阅读次数:1226 新闻作者: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作者:王建超

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置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和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定 ,是守护党的集中统一、维持党的战斗力的根基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 ,组织能使力量倍增 ,强调“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 ,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新订正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刻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汇报和党章要求 ,进一步严明党的组织纪律 ,有利于推动正确执行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 ,从组织上保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正确理解订正组织纪律的现实意思

面对新时期组织建设中存在的新问题、新挑战 ,《条例》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启程 ,在总扎实际经验基础上 ,与时俱进美满组织纪律规范。

一是贯彻落实新时期好干部尺度 ,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优良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要着力解决一些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推动干部能上能下 ,让那些想干事、肯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有更好用武之地 ,引发全党坚定信心、鼓足劲头、加强创造活力。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工作 ,是贯彻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的一项沉要内容。《条例》新增第八十五条 ,对在推动辅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行为作出明确规范 ,用纪律划定推进形成优良的用人导向和干事创业环境。

二是推动加强党员组织观点 ,推进不休强化党员意识。《条例》着眼提高党员党性觉醒、强化党员意识 ,在第九十一条对党员虽经核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超出核准领域的行为作出处罚划定 ,并新增第八十条 ,明确将“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 ,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使命的党员回绝作证或者有意提供虚伪情况”的行为定性为违反组织纪律 ,疏导党员干部切实强化组织意识 ,摒弃幼我主义、自由主义 ,做到对组织忠诚厚道、正大光明。

三是推动服务人才强国战术 ,推进保险人才评价机造落实。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归根结底要靠高水平创新人才。《条例》将推动服务人才强国战术、推进保险人才评价机造落实作为沉要着力点 ,在第八十六条增写对在授予学术称号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投机行为的处罚划定 ,推进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优良氛围 ,为推动创新人才评价机造落实提供纪律保险。

深刻意识违反组织纪律的典型阐发

组织纪律沉在讲“遵从” ,是党的纪律中最根基的内容 ,其主题是党的民主集中造准则。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加害了民主集中造以及党的其他组织造度 ,通常存在三方面典型阐发。

一是在处置高低级关系方面。有的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扭转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有的在处置当由上级组织决定的沉要事项时搞“先斩后奏” ,或者事前不请示、过后不汇报 ,有意瞒着组织。二是在处置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执行民主集中造方面。有的热衷家长式风格 ,把幼我等同于组织 ,搞“一言堂” ,专断专行;有的集中不够 ,班子成员各自为政 ,互不买账、互不折服 ,内耗严沉;有的跑风漏气 ,求情、打招呼、拉票、助选 ,过问人事铺排;有的讲关系不讲准则 ,讲义气不讲党性 ,讲情面不讲纪律。三是在处置组织与幼我关系、发展党内生涯方面。有的党员干部目无组织纪律 ,不遵从组织铺排和决定;有的对党员疏于治理 ,正常的组织生涯发展不起来 ,或是搞大局、走过;有的对触碰组织纪律底线的人和事“吝惜羽毛”“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甚至护短狂妄。

以上这些形形容色的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幼我主义问题是粉碎党的组织纪律的沉大隐患 ,绝不能任其发展舒展。《条例》对峙靶向施治 ,聚焦监督执纪中存在的沉点难点问题 ,充实违纪情景 ,细化处罚划定。《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罚”共17条 ,对违反民主集中造准则、不落实组织决定、不按划定注明和汇报、搞非组织活动、违规选任干部、违规谋取人事利益、加害党员权势、违规发展党员、违反出国(境)治理划定等违游记为作出进一步规范 ,着力强化整个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组织观点。

切实加强学用组织纪律的行动自觉

在党纪进建教育中 ,要将进建《条例》和使用《条例》有机结合起来 ,心存敬畏、守住底线。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亮剑、严格执纪。结合这次订正情况 ,需着沉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党员回绝作证或者有意提供虚伪情况。纪律审查是守护党的纪律权威性的沉要行动 ,证人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使命。《条例》在第八十条新增有关划定 ,就是要督促作为证人的党员在组织向其自己相识有关情况时 ,客观如实反映情况 ,端庄当真推广作证使命 ,守护纪律审查工作的权威性和端庄性。实际中 ,党员证人不愿作证的原因多种多样 ,但大无数为逃避心态 ,对于经耐心详细思想带头后可能共同作证的 ,通常不宜依照违纪处置。但对于经反复劝告仍执意回绝作证 ,甚至有意提供虚伪情况滋扰审查取证工作 ,以至影响案件办理的 ,该当将其行为认定为违反组织纪律。

二是瞒报幼我有关事项。《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划定对于违反幼我有关事项汇报划定、隐瞒不报 ,情节较沉的赐与相应处罚 ,主张就是督促辅导干部按时、实时、如实汇报幼我有关事项 ,切实做到对组织心怀坦荡 ,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进建和使用该条文按时 ,要把稳把握常见的不按划定汇报幼我有关事项行为的定性。有的党员辅导干部为躲避汇报造度 ,有意把幼我所有的房产、股票、基金等登记到他人名下 ,在填报《辅导干部幼我有关事项汇报表》时隐瞒不报。对此类行为 ,在认定中应对峙“内容性判断” ,若是有证据证明上述财富确系辅导干部自己所有而自己却隐瞒不报的 ,能够认定组成违纪。辅导干部隐瞒不报违规收受他人所送房产、股权等情况的 ,若是其违规收受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受贿或受礼性质 ,则其隐瞒不报行为即被受贿或受礼行为吸收 ,不再认定为违反组织纪律。但辅导干部违规收受他人钱款后 ,又将钱款用于采办房产或股票、基金的 ,也该当如实申报。若是被审查人未如实申报 ,在将其收受他人钱款行为认定为受贿或受礼性质的同时 ,还应将其隐瞒不报行为认定为违反组织纪律 ,不按划定汇报幼我有关事项。

三是不如实向组织注明问题。发言函询是发展党内监督的沉要方式 ,旨在让被发言函询的干部本着对组织掌管的态度讲清情况或问题 ,阐扬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用 ,预防幼谬误演造成大祸患 ,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爱护信赖和治理监督。但有的党员干部心存幸运 ,在接受发言函询时 ,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矢口否定 ,或者避沉就轻地挑拣一些轻微的问题进杏装如实注明” ,对其他相对较沉的问题则予以否定 ,错失组织教育援救的机遇。此表 ,个别党员干部在被发言函询时 ,采取混合长短、设置阻碍、蓄意滋扰、故障正常的执纪工作等方式 ,向组织有意提供虚伪情况 ,其行为与不如实向组织注明问题的性质分歧 ,属于自动糊弄组织 ,组成政治纪律中的匹敌组织审查性质 ,应合用《条例》第六十三条的划定处置。这也是这次《条例》的新增内容 ,为执纪实际中正确把握此类行为提供了更为明确的凭据。

四是在推动辅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朔好人主义 ,是能上能下工作推动的关键。能上能下有利于解决“为官不为” ,发展能上能下工作自身也要预防“为官不为”。在推动辅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 ,重要阐发是徇私情谋私利 ,为达到避沉就轻主张 ,有意将党纪政务处罚与组织处置措施颠倒混用 ,粉碎风清气正的干部使用环境。通常情况下 ,只有具佑装以党纪政务等处罚躲避组织调整”“以组织调整包办党纪政务等处罚”等避沉就轻处置行为 ,即切合该条划定的情节要求 ,能够依照违反组织纪律行为认定处置。

五是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投机。《条例》在第八十六条增写了有关划定 ,旨在对学术称号评比中存在的求情打招呼、搞“圈子评审”、利益互换等凸起问题加以整治。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 ,主张重要是谋取组织人事、学历学位、嘉奖荣誉等方面利益 ,其行为性质微风险后果等同于违规谋取人事利益 ,应认定为违反组织纪律。但对于那些在履职过程中产生 ,重要谋取涉及有关学科建设、科学钻研等工作利益的学术不端行为 ,宜认定为违反工作纪律。对违纪党员干部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所获取的不当利益 ,该当综合思考主客观成分、学术不端行为与所获取利益的关联水平以及学术通例等 ,遵循《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划定予以纠正。

六是超出核准领域出国(境)。《条例》在2015年订正的基础上 ,进一步加大了对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行为和未经核准出入国(边)境行为等的处罚力度 ,处罚档次可至开除党籍。同时 ,在第九十一条新增了第二款对虽经核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擅自调换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核准领域出国(境)行为的处罚划定 ,进一步丰硕了违反出国(境)治理划定行为的负面清单 ,旨在推进党员干部加强组织观点 ,充分意识到这不纯正是幼我私事 ,而是涉及被组织核准事项的调整和调换 ,该汇报的必须推广汇报使命。进建和使用该条文按时必要把稳 ,认定超出核准领域出国(境)行为违反组织纪律 ,须达到“情节较沉”要求;对于确有必要调换路线或超期未归但过后实时汇报等情节较轻的行为 ,不宜认定为违纪。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