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京能集团持续萦绕“四个中心”的首都城市战术定位 ,施杏装PG电子为主、适度多元、产融结合、协同发展”的业务组合战术 ,施杏装安身首都、依附京津冀、拓展全国、走向世界”的空间布局战术 ,致力提升综合实力 ,致力提升服务首都发展能力 ,致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致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致力提升精益化治理水平 ,着力建设成为治理模式先进、盈利能力稳重、人才行列精壮、绿色安全高效 ,有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首都综合PG电子服务集团。

您当前的地位: 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新闻

北京市物业治理条例(45)

2025-11-10 阅读次数:1022 新闻作者:京能集团

第四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一时会议。业主委员会定期会议该当依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定的划定召开 ,至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 ,业主委员会应倒刭开一时会议。

  定期会议和一时会议该当有过半数委员参与 ,委员不得委托他人参会。

  业主委员会该当在会议召开五日前将会议议题奉告物业地点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并听取定见和建议。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能够凭据情况派代表参与。

  业主委员会确定的事项该当经过半数委员具名赞成 ;嵋槭迪趾笕漳 ,业主委员会该当将会议情况以及确定事项在物业治理区域内显著地位公示。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无正当理由不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的 ,业主委员会其他委员或者业主能够要求物业地点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街路处事处、乡镇人民当局责令期限召集 ;逾期仍未召集的 ,由物业地点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街路处事处、乡镇人民当局组织召集 ,并沉新推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上一条 :北京市物业治理条例(46) 下一条 :集团发展消防分散演练活动
【网站地图】